2007年11月6日星期二

以少勝多,以弱勝強

在戰場上,如果以為自己軍隊人數多,便能取得壓倒勝的優勢,這是十分幼稚的想法。歷史以少勝多的戰爭實在是有不少的例子,最富戲劇性的例子便是在1532年西班牙以168名士兵打勝印加帝國八萬大軍。西班牙軍隊一日內殺了七千名印加戰士,當中包括大部份高級猶長,並且在自己不損一兵一卒之下,俘虜了印加帝國皇帝阿塔瓦爾帕。

在香港打官司也是同一道理,如果以為道理在自己這邊,便憤然控告大財團,這也是十分幼稚的行為。他不明白香港的司法制度是存在十分嚴重的漏洞,這一漏洞使中產或以上的市民和大財團處於不平等的 situation。因為官司的洗費及律師費對大財團只是十分皮毛,但對普通的中產人士是十分罕貴的費用。大財團只需要拉長這場官司,使對方耗盡家財支付律師費後,對方便會自動投降放棄控告。除非你的身家合付申請法援,用政府的錢和大財團打官司,否且還有少少理智的人也不會這麼笨主動控告大財團的。

曾有統計指出,有很多官司出現的原因只
是當事人下不了一淡氣。因一時意氣主動控告大財團的人士也會時不時出現的,最經典的例子是,某建築商控告某大地產商拖欠尾數,最後控方不但打官司打到破產,還在官司期間中風半身癱瘓,官司還未完已經逝世。雖然最後官司獲得勝數,但人已經不在了。

2 則留言:

匿名 說...

哩場官司會係劉華同中建既翻版。
信我...

賭徒 說...

昨晚曾上網搵這位姓吳的地產商的相關剪報,但搵唔到

如果搵到,我實原來照 post,讓全世界重溫佢幾咁仆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