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4日星期三

澳門廉政?!

澳門特首施政報告中的節錄:

「強化澳門、審計工作的有關機制,推動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推進反腐敗工作與國際接軌,主動預防經濟急速發展可能衍生的各類潛在的腐敗,對客觀上較為容易滋生公務腐敗的部門或行政環節,給予加倍的廉政監督和審計監督。政府明年將透過立法和合理的制度建設,擴大廉政公署的法定權力,並將監察範圍伸延至私人領域,實現政府和社會對廉政建設的更大承擔。我們繼續加強對貪污及各種不規則行為的打擊功能,尤其是快速、強力、準確的實戰功能。加緊搜集包括貪污和其他罪行在內涉嫌人員的犯罪證據,一旦掌握其以身試法的充份證據,不論職位高低,立即將其繩之於法。加強廉潔觀念的廣泛宣傳,提高宣傳的實戰效益,和全澳市民一起携手共建更為廉潔的社會。」
廉政公署向澳門特首負責,特首自己本身也涉及貪污,現在要擴大廉政公署的法定權力,並將監察範圍伸延至私人領域。這樣,和明朝的西廠偵查民臣的言行有什麼分別?澳門貪污的原因並不是澳門廉政公署權力太細,主因是澳門並沒有蘋果日報這類反政府的報張,並沒有真正的言論自由。

大家知不知今次歐文龍甚樣被捉拿的?最初有「線人」向澳門廉政公署投訴,澳門廉政公署聲稱調查期間線索中斷,停止調查。「線人」並轉向香港廉署救助,進一步追查下,才發現歐文龍有親屬涉嫌在港開設銀行戶口洗黑錢,貪污得以曝光。

回歸前老何隻手遮天,一個電話就可以把在他包庇下的黑幫所做的鎗殺案消失於任何報張上。回歸後的今日情況沒有大改善,只是過往是老何一人話事,現在就變成老何、特首和中共三人話事,仍然可以任意控制傳媒。

澳門並沒有肥佬黎這類有 guts 的商家辦報反政府,沒有非政府控制的傳媒監察政府,沒有狗仔隊身入虎穴找出高官的罪證。現在沒有,日後也無可能有。因為言論自由是一放就不能收的基本人權,好像香港這樣要收窄言論自由是不大可能的事,所以中共及澳門政府絕不會輕易開放辦報的門檻。如同現今的香港某部份的傳媒業,電視及電台的高門檻也是阻礙有心參與的人士,目的是為了方便被中央控制。

1 則留言:

匿名 說...

唔知何生死左之後會變成點呢?澳門同埋佢全家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