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幾日,有網民指我轉貼剪報只是小朋友的行為,並不是有 GUTS。以他的水準,我應該客觀地給他一點指導的。
過往曾出現過女報販被斬事件,我轉貼剪報是需要冒上一定的風險。並且轉貼剪報對我個人是沒有任何利益的。為何我還要堅持呢?是否小朋友的行為呢?
做此事首先考慮便是自己本身能承受的風險:-
1. 我只轉貼剪報,並無加任何評論,文中全是史實,並無犯任何香港法例,別人想告我也無從入手。
2. GOOGLE 並不是 UWANTS,高登等香港蚊形公司,別人敢向 UWANTS及高登作控告,但敢動國際巨人GOOGLE一條毛嗎?
第二考慮是這行動的成效:-
自從我轉貼剪報後,有不少由YAHOO或GOOGLE等的 SEARCH ENGINE到小弟BLOG中查詢東方為何告UWANTS。我的轉貼是能讓大家明白發生何事,不會被大財閥把自己的醜事矇蔽,這是確確實實得到它的成效,並不是因一時之氣胡亂逞英雄的。
我不會做一些不斷對自己有傷害,但毫無成效的傻事。
這些行為才是小朋友,並不是有GUTS。
2007年10月18日星期四
是有 GUTS 還是小朋友呢?
發佈者: 賭徒 於 星期四, 10月 18, 2007
標籤: *香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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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九唔搭八之徙, 無野搵野黎鬧你.
除了高登和uwants 是蚊型公司,其實就算 yahoo 也是好不了,yahoooo喜歡爆人出來,而避免自己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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