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

陳冠希私人相片簿之《虛偽》

有不少人對李怡前幾天的社論《淫照風暴的最大教訓是揭露虛偽》作出批抨,筆者實在要為李怡平反一下。

李怡先生是一位職業社評人,他主要的職責是客觀地評論當今的時事。讀者並沒有興趣知道他自己本人的主觀看法。所以他個人認為演藝偶像是如何是並不重要的。

在每年的中小學生偶像調查中,有一半學生的偶像是明星名人,並以這些名人作為學習對像。這就是客觀事實。

如果阿嬌是張曼玉這類藝術工作者,把工作和私生活分得很開,我們當然無權批評阿嬌的閏房事。但阿嬌在露 bra 帶的事件中,以小學生的偶像自居,並且她也曾經以自己的知名度做一些非本行的事,例如支持廿三條及葉劉。她切頭切尾當自己是偶像級,別人對她的道德操守當然會比其他人為高。

如果她正正經拍拖及有婚前性行為,其他人都不會有這麼大的反彈。可惜事實是她私底下勾搭他人的男友,自拍春宮照等等,但在觀眾前便說男女接吻好噁心的說話,這是否小學生偶像的行為嗎?

照片是在03年至06年期間拍攝,當時 EDISON 的正印女友是 BOBO 及 VINCY,阿嬌肯和 EDISON 上床發生性行為,除非這是明賣明買的賣淫行為,否且阿嬌不是勾搭他人的男友,這是什麼嗎?

從相片當中是無法確實得知是誰人拍的,但阿嬌正視鏡頭,向鏡頭擺出不同的 POSE,合作地拍照。這不是「自拍」的行為嗎?身為小學生的偶像自制春宮照是否恰當呢?

4 則留言:

  說...

我諗賣淫係涉及金錢, 唔知當中有冇交易成份, 或者濫交呢個形容詞都唔錯.

  說...

賭徙好忙呀呢排?

賭徒 說...

小小啦

遲些收拾心情後再寫

  說...

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