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7日星期六

李柱銘是 A 貨漢奸

中國充滿 A 貨,包括李柱銘這個 A 貨漢奸。做漢奸並不是人人可以做到,無權無勢的人士甚能出賣國家利益呢?

近期李柱銘以個人身分在《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促請美國關注中國人權狀況,引來一大班親中人士圍攻,並指他是漢奸。

首先李柱銘寫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改善中國人權,並沒有泄及出賣國家利益的行為。同時李柱銘是以個人身分在《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絕對是個人的言論自由。文章只需要過到《華爾街日報》編輯的審批,任何人都有權發表。例如當年03年SARS,中國醫生蔣彥永便是透過《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通報了中國的真實疫情,從而引發輿論之重視。

李柱銘沒有利用自己在立法會的職權來發表文章,又無任何出賣國家利益的行為。親中人士硬要指李柱銘是漢奸,在邏輯上實在講不通,只可以說他是 A 貨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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