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6日星期日

為何今次政府入市是愚行

寫了四篇"政府入市買港交所系列"的 blog 文,還沒有詳細指出為何今次政府入市是愚行,因為上星期的報張已經廣泛報導及分析,小弟不必重覆報張中的論點,並且小弟只是經濟的門外漢,獻醜不如藏拙吧。但昨日有網友把全球的信貸危機和政府今次入市相比,小弟不得不寫文詳細說明一番。本篇只說為何今次政府入市是愚行,過往有很多分析員討論過全球信貸危機的問題,在yahoo或google找一找就很容易找到上萬篇的文章,或用 credit crunch找找,看看外國的更專業的分析也可以。

以下是小弟認為政府今次入市是愚行的原因:

  1. 在港交所成立幾十年歷史中,政府從未試過用策略性投資的原因大手買入單一股票。這是低透明度,不可預期的市場干預性行為,是投資者最害怕的不確定性(uncertainty)行為,嚴重打擊他們的投資意慾,更嚇怕外國的資金本港。

  2. 在98年大鱷追擊港股時,政府大手買入是一籃子藍籌股票,並不是單一股票。之後嚇怕很多外國的資金來港投資,98年至00年期間,大市成交長期低迷,減少政府的印花稅收入,直到科網泡沫才使大市增加成交。政府沒有因上次的教訓不再入市干預市場,還要大手買入單一股票,小弟引用孫柏文的一句話"are you crazy?"

  3. 上次98年政府入市的理由非常清晰的,也引起不少市民非議。今次政府竟然用加強與國內金融市場融合為借口大手買入港交所,這樣下次可用確保供電穩定買入中電港燈,或再用確保輸港的活豬數量買入五豐行等等,這些虛無漂渺的借口我隨口都可以作一千幾百個買入不同的大藍籌或國企。

  4. 現在的法例原來只需財爺批准就不需經立法會討論,就可以私自動用市民的公帑買入單一股票,之後用一些虛無漂渺的借口就可以過骨。

  5. 因政府入市買入港交所需要人手操作,或多或少市場中有 insider 預先得到消息,這樣政府入市買入單一股票便造成極不公平的現象。例如身為價值投資者,查看年報計出港交所的內在價是多少,便在市場作出相對的投資決定。當政府入市買入港交所時,嚴重扭曲港交所股價走勢,政府更公開自己的買賣吸引更多市民追入港交所,使港交所在短短一個月升了一倍,變相把因價值分析層面看淡港交所的投資者的財富轉移給有內幕消息的好友身上。政府這些異常的行為是否需要向看淡港交所投資者的損失作出負責呢?

  6. 有很多衍生工具的提供者,並沒有預期政府今次異常買入單一股票的行為。在今次一役中,他們是損失是最慘重的,相信日後嚇怕不少想加入衍生工具這門生意的投資者,或束使現在投資銀行暫停衍生工具這門生意,嚴重打擊香港金融城市的形象。

6 則留言:

匿名 說...

蘇偉文﹕增持港交所 干預市場? 200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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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府公布在市場增持港交所股份,由於增持後持股量已達5.88%,根據香港上市公司規定,持股超過5%會被列作主要股東,需要向外公布其持股量,而且由於港交所的公司章程規定,除非得到財政司長批准,單一股東不能持有多於5%港交所股權,所以市場對港府的舉動有不同的看法。有意見甚至以為,港府是次行動干預市場及對自由市場起壞先例,還會令市場變得不明朗。

筆者想表明,我們不應以這次事件便簡單的引伸出干預市場的論點。首先,我們要明白干預市場的本質,就是干預的前提是市場現時的做法,和政府希望的結果不同,而政府干預的行為,就是要令市場回到政府希望的構思;而且干預也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目標,否則沒有目的又何來干預之說?

舉個例子,政府認為菜市場的蔬菜價格太高,會對低收入人士造成影響,所以嚴格要求菜販要用低於入貨價賣菜,當中的差價由政府補貼,兼且提供各種不一樣的優惠去引導菜販廉價賣菜。這個例子,我們可說政府是干預市場,因為政府行動的目的很清晰,就是要人為地將菜價弄低,政府的措施也是圍繞這個目的而行。

政府早已在干預港交所

說回是次港府入市,筆者見不到政府入市干預港交所的股價,因為港交所的股價一直做好,政府沒有原因入市去「托」港交所的股價,也和98年入市的情完全不同。有意見說政府入市是要干預港交所的董事選舉,因為政府可以用大股東的身分參與港交所的董事選舉,但筆者想表示,在13席港交所董事裏,政府是可以自行委任6名董事,也就是說,若在董事選舉中有影響力就是干預的話,那麼政府入市前早已在干預港交所,現在才批評政府干預董事任命可有點遲了。

有意見也以為政府的舉動會對市場起了壞先例,筆者也對這個見解有點保留,因為若每逢政府入市便會起了壞先例,那麼港府也不是特別的一個。讀者應該還會記得在 98年美國長期資本因炒賣而瀕臨倒閉,美
國聯儲局的拯救行動;01年九一一事件後美國股市停市、大幅減息;今年美國次按風暴中,聯儲局多次的注資銀行體系……在這些例子裏,我們可以理解每個美國政府入市的決定,因為政府入市是為了總體經濟的平穩。

真正會造成壞先例的,應是扭曲市場規律的入市行動,而是次港府入市,並沒有意圖去扭曲市場規律,筆者也不明白政府起了怎樣的「壞先例」。至於入市會增加市場不明朗因素,這是政府現時必須正視的課題,因為市場不曉得政府會否再度入市,而這個「不曉得」正是不明朗的所在,政府要向市場發表明顯的信息,否則不明朗因素會揮之不去。

作者是中文大學財務學碩士課程主任

賭徒 說...

不大明白匿名轉載一篇這麼差的文章,又一字不作補充,背後是什麼意思

匿名 說...

坦白講,你的文章我只覺得是買了put 輸錢或輪商被挾的發洩文章。

原因:1. 你的理據早在98年政府入市已破壞了一次,第二次已不是理由。

2. 所謂Insider 消息,其實每一次交易也存在內幕交易,已是公開的秘密,只是捉不捉到人吧?等如人要睡覺食飯,因噎廢食不會是你的underlying 主題吧!有懷疑可以報ICAC查下。

3. 嚇怕衍生工具的提供者是最大的笑話,因
提供者從來自稱提供公具,本身做足對沖,當然事實沒有對冲而的損失只是咎由自取吧!

有一點反而你沒有提出,就是狂put了 的人被政府挾倉招至損失...吧

賭徒 說...

煙頭,

小弟刻意為你問了一位從事相關行業的的人士,他不便公開回應,但話你的做足對沖言論是 bullshit

你其他的言論謬論處處,例如第一次都殺了人,第二次不是問題,我實在不便回應了。

匿名 說...

病態賭徒兄,你根本沒有看清楚我的發言!

我指是他們"自稱"做足對沖,因他們自稱不需要與散戶對賭。你有時間看看他們的言論才發表偉論吧!

所謂謬誤處處只怕是你怕回應吧!

匿名 說...

這是一篇由"行內專家"的冠冕文章,由於發行商從來唔認冇對沖,所以係咎由自取,我不明白你為何把發行商的非正常利益置於香港人及政府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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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輪發行商與投資者非對立 2003-08-17
August 17, 2003, 10:48 pm
Posted by 麥振威 in 窩輪炒賣技巧
很多投資者有一個誤解,認為發行商發行窩輪是與散戶對賭,認為發行商可以藉較多的資訊及影響力而獲利,但實際上卻非如此,窩輪發行商絕非與投資者對立,簡單來說,發行商發行窩輪後,是以投資組合的方式管理風險。投資組合是由正股股份及其相關的不同衍生工具,包括場外期權、股票期權、高息票據、盈息窩輪及傳統的認購、認沽證等組成。

它們各有不同的行使價、到期日及風險因素,而這些因素,可以累積或互相抵銷。更重要的是,所有風險因素都會因市場環境而不停轉變,因此,需要作持續而適當的對沖活動,而發行商所得的利潤便是發行窩輪時的溢價扣除其對沖成本後的餘數。
一般來說,利用正股股份作對沖的成本較高,但同時也較方便和直接,可按市場變動立刻進行買賣。對於那些期權特有的風險因素,此外,發行商普遍會使用場外期權、高息票據等工具,但也逐漸利用其他在市場買賣的窩輪作為對沖工具。由於它們的流動量普遍較其他期權為高,故方便買賣。然而,實際運作最終仍要視乎整個投資組合的風險分布而定。

事實上,2002年初實施新例以來,各發行商都努力爭取表現,不但推出佣金代付計劃、舉辦各式各樣的教育研討會,甚至在產品種類及莊家報價表現方面下工夫。這些良性競爭,對推動市場發展,有正面的幫助,從另一角度來看,最終得益的也是散戶投資者。
發行窩輪是一盤長遠的生意,要生意繼續發展,必須提高產品質素及強化投資水平,從而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雖然,以往某些發行商的舉措可能令投資者失去信心。例如投資者明明看對方向,奈何發行商不肯積極承接,甚或不願積極為股證提供報價,令套利計劃落空,故此,投資者在買賣窩輪前,必須密切發行商的信譽及其過往報價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