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31日星期日

毛哥,好波(續)

一眾網友認為毛哥在論壇中應該講講自己的建樹,例如他成功控告政府,過往的竊聽條例是違反人權及私隱。

毛哥可能覺得竊聽條例這些功績只是「細雞野」,實在不值一曬,和結束「一黨專政」相比,竊聽條例算是什麼?

佢在上一屆的選舉中,也是以「結束一黨專政」作口號,立場向來都是一致不變的。如果市民今天不再認同他的理念,硬要他向現實妥協,收埋自己一貫堅持的立場,走精面地利用竊聽條例等功績當選,相信他情願放棄做立法會議員。

1 則留言: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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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 偶像破坏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