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日星期一

陳冠希私人相片簿之《清白》

有四名女星被傳媒嫌疑曾被陳冠希拍下裸照。由於這些傳言阻礙了她們接洽新的工作,她們為表自己清白之身,分別作出了不同的行動。

蕭亞軒 :「如有人能提出所謂Elva的不雅照證據,願捐給慈善機構1億元台幣。」
蔡依林 :「如有人能提出證明她涉及不雅照,願提供1億台幣給對方。」
傅穎 :「我可以擔保一定無我的相,如果有我的相,我願意同供相人(奇拿)影張親密照片。我無1億嘛,我只可以話將自己奉獻畀佢。」
鄧麗欣 :發表了一個「嚴正聲明」,否認曾被陳冠希拍下不雅照片之餘,同時亦就近日有傳媒指她曾遭強姦一事作出澄清,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在四位之中,大家覺得誰人的反應是好傻好天真呢?今晚會寫出筆者的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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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四位女星都是做一場戲給電影公司、廣告商等人看,希望他們相信自己並沒有涉及不雅照,繼續起用自己拍戲及拍廣告等等。由於她們四種不同做法的成效都是很難量化的,所以不能說出誰人的方法是高明一些。但只要細心想想,其中一個方法是毫無說服力的。

如果蕭亞軒、蔡依林或傅穎其中一人講大話,她們都需要付出不同的代價,如1億台幣或她自己的身體。唯獨是鄧麗欣說謊時就不需要付出代價的,她只不過是得把口。

鄧麗欣的所謂「嚴正聲明」是不可能阻止雜誌作假新聞的,雜誌記者只需要使用據消息人士說他曾看過鄧麗欣的不雅照,就可以逃避大部份的法律責任。報張雜誌的角色只是轉述消息人士的資料,何來誹謗呢?並且傳媒又有保障消息來源的責任,所以這些 case 是很難告得入的。大家可以看看財經版中,莊家時常串通某些財經記者,利用據消息人士這種方法把不實的消息向外散放。筆者也曾經為此向證監作出投訴,得到的回覆說這些事情不在他們管轄範圍之內。

如果鄧麗欣立即向曾報導她涉及不雅照的雜誌社作出追究,告上法庭,並傳召警方作為證人,指出她自己並不是其中一位被拍裸照的女星。她這樣才能使其他人相信她是清白的,但她敢這樣做嗎?如果只說不做,就代表極有可能她是其中一名有份拍裸照的女星了。

7 則留言:

  說...

我覺得stephy最天真, 當日陳生,英皇都發過聲明啦, 話咩移花接木, 最終咪又係衰左..

  說...

我係咪諗中左?有冇獎?

  說...

那個乜鬼game已加到160..我仲係玩到9x

  說...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賭徒 說...

你好醒,一下子就估到

david kong 說...

I didn't get the details from newspaper. Based on your saying, all girls said NO pictures in the public; what about the REAL affairs?

  說...

我男友話齋, 做得娛樂圈邊有好人.